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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1-07-05 09:08  来源:县纪委监委

陈师镇头堡村原党总支书记朱卫华、村委会副主任何孝刚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朱卫华、何孝刚分别在任原陈师镇头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组织交易,由朱卫华、何孝刚等人直接承揽该村水系疏通工程,造成较坏影响。2020年12月,朱卫华、何孝刚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唐集镇联富村委会主任陆俊彩等人违规支取土地复垦工作经费问题。2019年2月,陆俊彩在任联富村委会主任、陆爱国在任联富村委会副主任、毛广才在任联富村毛庄组组长期间,以虚构树木清障费用名义,从村“三资”账户套取15500元土地复垦工作经费。时任会计徐保明在明知上述违规行为后,仍予以支出相关费用,造成土地复垦工作经费被违规支取。2020年12月,陆俊彩、陆爱国、毛广才、徐保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朱码街道笪巷村民组长汪传法对养殖场监管不力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汪传法在任朱码街道笪巷村汪杨组村民组长期间,未对本村的薛某某养殖场关停情况进行跟踪,在该养殖场复产被上级督查发现并多次交办后,汪传法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该养殖场污水直排农田污染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汪传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南集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副站长袁勇在危房排查工作中监督检查不力问题。2020年7月,袁勇在任南集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副站长期间,在该镇开展“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排查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符合条件的周某某、马某某等11户危房漏报问题,后被监督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袁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南集中心小学原会计马文兵跨学期收取校车款、公款私存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马文兵在任南集中心小学会计期间,将收取的校车款共计78340元,其中跨学期收取25600元,留存于个人银行卡中,未及时上缴县财政账户。2021年5月,马文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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