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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0-09-18 17:20  来源:县纪委监委

       县委党校副校长赵井洋、行政科科长姜红兵、行政科副科长梁忠、行政科副科长文海龙,县教育局基建办办事员卜卫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间,赵井洋四次收受承包县委党校智能化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江苏大科科技有限公司8条软中华香烟、1箱洋河酒、1只烧水壶及接受一次吃请,姜红兵、梁忠、文海龙、卜卫东各收受江苏大科科技有限公司送给的2条软中华香烟和1只烧水壶及接受一次吃请。2020年7月,赵井洋被涟水县监委立案调查,姜红兵、梁忠、文海龙、卜卫东均被涟水县纪委立案审查。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大队长郑国军违规公款吃请问题。2019年6月、10月,郑国军先后两次安排他人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业务培训用餐费用中变通报销人民币1800元,用于个人吃请,并违规饮酒。郑国军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问题,2020年5月,郑国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沟镇朱后圩村党总支书记金仁国违规购买香烟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经时任前进镇朱后圩村委会主任金仁国同意,朱后圩村先后5次购买香烟用于村集体事务活动,在村账中共计列支1695元。2020年5月,金仁国被高沟镇纪委立案审查。

       县皮肤病防治所原所长许维清违规接待问题。2015年9月、10月,许维清先后两次用公款组织宴请活动,分别为该单位退休人员张某某送行、招待原县卫生局领导孙某某,并在席间饮酒,产生招待费用共计2474元,另在招待孙某某过程中购买香烟,后被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许维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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