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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通报3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
时间:2020-11-04 14:02  来源: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激发担当精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列通报如下:

涟城街道城东社区主任王爱城因养鸭场排污整治不彻底问题被问责。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涟城街道城东社区在处理辖区养鸭场排污问题过程中,整治不彻底,导致出现排污问题反弹,并被市纪委督查组发现,造成不良影响,1名社区办事员受到党纪处分。王爱城作为社区主任,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细,督促整改不到位,被责任倒查,2020年9月,王爱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张静霞、副校长支伯生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被问责。2010年7月至2010年9月,张静霞在任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支伯生在任县委党校副校长期间,在县委党校举办村(居)干部大专学历班过程中,明知报名学员大部分为初中毕业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没有及时制止,致部分学员违规取得入学资格,对此,张静霞、支伯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张静霞、支伯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陈晟因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被问责。2016年至2018年,陈晟在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期间,在对患重大疾病和已成年孤儿谷某、王某、赵某等人申请救助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市红十字会有关文件政策执行,同时存在违规采用现金发放问题,被市委巡察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陈晟受到诫勉处理。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的根本保障。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列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盯住“关键少数”,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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