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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8-27 19:06  来源:清风扬帆网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1日至5月1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涟水县进行了巡视。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涟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迅速行动、真查真改,同时,注重举一反三,着力标本兼治,坚决彻底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一)提升站位,迅速行动。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委娄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强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三)过程把控,高效推进。县委坚持全面抓好整改,全程加强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地结果。根据反馈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逐项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逐条建立整改台账。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县委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不深入,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片面强调‘项目为王’,党的政治建设有所弱化;针对国家‘长江经济带’和省‘江淮生态经济区’重大发展战略,常委会未专题研究部署、主动对接融入”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下发乡镇党委、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季度工单,按季度开展督查工作。

2. 举办乡科级副职干部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必学内容,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 在县“一报两台”、重点网络平台先后开设各类专题专栏,刊播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系列报道、各类新闻稿件;在全县开展“学习十九大 拥抱新时代”基层宣讲系列活动。

4. 要求全县各单位总结上报对接国家“长江经济带”和省“江淮生态经济区”情况,填写项目进展情况表,汇总形成全县落实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汇报。

(二)关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的落实不到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均未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的中央要求未得到有力执行”问题的整改。

1. 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依法严惩黑恶分子。截止目前,全县立案涉恶涉黑案件39起,破获35起;抓获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4人,其中逮捕54人、移送起诉118人、判决44人。

2. 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先后讨论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及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明确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三)关于“重大决策制定和落实不严谨。《涟水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多项指标制定低于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标准,也不符合涟水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的要求。常委会对全县重大事项审议研究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中期评估,近期完成初稿。

2. 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申请涟水保卫战纪念馆及纪念广场项目退出省PPP项目库有关情况汇报,待有其他新的讨论事项将第一时间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决策。

(四)关于“重点产业项目推进滞后。‘十三五’23项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有17项未能落实,常委会也未进行专题研究推进,县委把关定向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相关重大项目进行调研了解,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对相关规划重大项目的调整意见。加大与相关企业的对接争取和协调服务力度,督促企业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努力在立项、环评、规划、土地审批等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

(五)关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实现度低。对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5项指标,涟水县有11项实现度低于50%,特别是在创新驱动、民生和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以及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

1. 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企业获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开展“两站三中心”申报工作。将战略性产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纳入县对乡镇(园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2. 出台《县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降低成本加大研发投入。召开全县实体经济发展会议,对技改投入上台阶企业、新培植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先进企业和省市两化融合先进企业等进行表彰奖励。推动锦纶化纤申报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召开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会议,启动技能人才培训市场化运行机制。

3. 做好三级管网扫尾和入户工程施工,协助做好管道连接试压、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三级管网7387公里,完成率96%;完成入户工程226458户,完成率90%;通水村数193个,通水率53%。

4. 完成高效节水灌溉片6个,面积0.68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6万亩,新增年节水能力79.2万立方米。

5. 年底前再新购置40辆公交车,达到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8标台的标准。

6.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六等。

7. 成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领导。

8.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律师考试、参与公职公企律师申报。

(六)关于“县域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 定期对园区内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企业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形成规模以上企业运行分析质态表。

2. 县经济开发区大力推进“腾笼换鸟”,着力提升园区企业整体质态。将外资招商驻点从上海转移到环渤海,主动对接环渤海地区日韩企业协会及相关资源;以电子电气产业园为平台,以相关科技企业为龙头和突破口,着力招引一批高精密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等高附加值产业项目。

3. 按照《关于修订涟水县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挂钩试行办法》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半年各项贷款增量、制造业贷款增量、余额存贷比、银企对接完成率、入库税收增量等五项指标进行考核,通过调度财政间隙资金调节各金融机构存款数额,促进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4. 组织召开县财政体制座谈会,听取财政部门关于调整县乡财政体制情况汇报。

(七)关于“科技创新能力薄弱。全县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家,仅占淮安市6%;2017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85件,远低于国家和省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文件,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两站三中心”等。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引进人才,开展高企培育、品牌创建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贷款渠道。

(八)关于“人才总量偏低。2016年度全县入选省、市高端人才较少,在淮安市居于末位”问题的整改。

1. 调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涟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重点人才工作职责》《涟水县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及外来投资创业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和《涟水县人才公寓使用管理方案》等;将人才工作纳入2018年度科学跨越发展考核体系。

2. 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两站三中心”。推动南京工程学院到经济开发区开展产学研交流对接,与淮阴工学院开展政产学研合作。

(九)关于“群众反映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环境污染以及农村‘三资’管理、村居环境和干部乱作为的问题比较集中。巡视期间,群众反映村居干部小微腐败、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涉军群体上访问题较为集中。居民拆迁安置问题长期未能解决到位”问题的整改。

1. 成立涟水县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帮办工作组、法律保障组等一办两组,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组织保障。各项安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2. 通过扩大社保政策知晓率、延长服务时间、开辟绿色通道,设立自助办卡机等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水平。在部分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社保卡办理业务。

3. 开展环境污染排查整治活动。共排出“散乱污”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城区环境整治等问题31个,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部分企业进行环境监管“双随机”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4. 成立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村级集体资金结算专户、村务卡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举办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班。

5. 结合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工作实际,每月底对各乡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公布。继续做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创建市级示范乡镇为契机,推动全县村庄环境管护水平的提高。

6. 召开全县作风建设会议,部署“公事胆小、私事胆大”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执行力提升、决策部署落实推进、深化“阳光扶贫”监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等四个专项行动。通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电视专栏、醉美五岛湖微信公众号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十)关于“落实中央、省委精准脱贫工作要求不到位,规划统筹思路不宽,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组织实施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1. 召开全县“阳光扶贫”工作推进会,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推进缓慢的项目,收回扶贫资金,重新安排其他扶贫项目。

2. 完成涟沭片区旱改水项目一期水下工程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已进场施工,三期工程正在编制施工图纸。

3. 加快2018年底扶贫项目库建设力度,2019-2020年度项目库正在建设完善当中。

(十一)关于“结对帮扶形式主义严重。部分干部帮扶方式简单,停留在走访慰问、拍照上传,帮扶脱贫实效差”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作用,常态化做好季度走访、信息采集录入工作。7月份,县委主要领导召开阳光扶贫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部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

(十二)关于“少数干部存在‘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1. 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及扶贫民生领域问题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

2. 按照《淮安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业和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4月份以来,全县通过核查取消了1281户、3542名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对158户、414名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核实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 结合精准扶贫脱贫“回头看”专项行动,深入查找“优亲厚友”“营私舞弊”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到目前已开展专项督查2次,印发督查通报1期。完成全县53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巡察全覆盖。

(十三)关于“县委对财政债务压力缺乏超前谋划。2015到2017年,政府性债务年均增速较高,2017年负债率高于国家公布的负债率”问题的整改。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地方债务化解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省财政厅报送了《涟水县地方债务化解方案》,计划到2026年完成省目标要求。

2. 及时调整充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与县有关单位签订《2018年债务风险防范责任书》。

3. 召开全县2018年实体经济发展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进一步强化重抓企业培育、质量强企、金融支撑导向,通过优化帮办服务,大力发扬“店小二”服务精神,重点解决好项目“数量不多”“质态不高”“推进不快”三个问题,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走向更高形态,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十四)关于“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 今年以来,直接催收资金500余万元,通过法律渠道诉讼企业3个,计划抵押还款1个企业。追回代偿资金727.5万元;下一步继续加大追收力度。

2. 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全县互助社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逐一开展工作约谈,明确监管职责,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县互助社开展专项审计;建立互助社联席会议制度。

(十五)关于“民间资金在房地产领域放高利贷。县委对民间资金在房地产领域放高利贷等突出问题底数不清,打击不力”问题的整改。

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横幅58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走访50多家房地产企业和项目楼盘。通过摸底排查、风险评估对排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经营等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排查出存在非法集资、骗取贷款等风险隐患企业5家,立案查处1家。

(十六)关于“城市规划建设重‘新城’轻‘旧城’。老城区提档升级、学校危房改造以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滞后,清涟大道开工三年只完成投资计划43%”问题的整改。

1. 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对城区18个社区的背街小巷进行长效保洁。累计出动城管执法人员250余人次,针对占道经营、大排档、露天烧烤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0余份,暂扣各类物品600余件,批评教育200余人次。7月份以来,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97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444起;查扣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155辆,其中闯禁区138辆、禁区外17辆;拆除非法装置134辆。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和LED显示屏曝光违法行为4期、130人次,累计阅读量达7万余人次。

2.  投资900万元的1所小学教学楼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投资4.4亿元的1所学校新建分校项目正在建设当中;投资20万元的1所中学教学楼和办公楼外墙粉刷项目预计8月底完工;总投资1700万元的2所小学幼教楼及附属配套工程已完工;部分小学多媒体教学终端更新项目计划投资170万元,预计9月底安装到位。

3. 今年以来,投资2200余万元,先后对总长2500米的城区安东路和常青路部分路段实施大修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左右,预计年底前竣工通车;投资1000余万元,先后对总面积4300余平方的城区炎黄大道、金城路等3条人行道实施改造工程,目前已部分完工,预计年底前全部竣工。

4. 截止目前,清涟大道累计完成投资8.794亿元,其中建安费6.015亿元,分别占总额的58.6%、54%。已提前编排施工计划,待拆迁扫尾工作结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场作业,确保整体工程如期完成。

(十七)关于“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彻底。工业企业环保管控不严,开发区内多家企业一段时期内废水、废气超标排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有4个乡镇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尚未正式运行,个别镇部分村庄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迟缓”问题的整改。

1. 组织对园区内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履行环保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环保“三同时”等。对排查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2. 与南大环科院签订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对园区内企业开展环保监察,进行环保核查“回头看”,指出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开展环保现场监察,下达交办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3. 对 “回头看”交办的重点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包案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制定祁六沟沿线企业雨污水管道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对存在问题及时交办限期解决。

4. 前进镇、东胡集镇、成集镇加快污水处理厂于7月份正式运行。高沟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11月开始扩建,2018年5月投入运行;高沟污水管网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份可投入使用。

5. 个别乡镇及时会同县环保、住建部门现场会办污水管网建设事宜,施工队已进场施工。

(十八)关于“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1. 开展全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启动全县部分学校的新建、改造项目建设,协调个别乡镇小学的部分学生就近到相邻中学的闲置教室上课。

2. 成立全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推动全县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程。

3. 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改扩建和新建卫生院项目进行现场督办推进。对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和核定床位数进行摸底调查,加快县中医院、高沟三院异地建设进度。

4. 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适宜人才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基层医务人员“县管乡用”,相关制度正在草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共招生35名,近期与考生签订合同。部分医院将先后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十九)关于“城乡居民收入长期低于省、市平均水平。2017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4元,较全省平均数少14980元”问题的整改。

1. 今年以来,新增城镇就业960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81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5人,新增农民转移就业50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4%。机关事业人员养老金增长5%,企业职工养老金增长5.5%,约每人每月提高130元左右。自8月1日起,城镇职工最低工资从1520/月调整到1620元/月,增长6.58%。

2. 今年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8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9.9元,增幅9.9%。

(二十)关于“县委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足。2017年县对乡镇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指标300分,涉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标仅有22分”问题的整改。

实施基层党建“党员责任田”工程,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将党建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季度党建督查必查内容,年底集中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调整完善《2018年度全县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办法》,增加党建工作指标项目,提高考核分值。

(二十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流于形式。县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质,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不深不实,部分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对报告中有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普遍不了解”问题的整改。

1. 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纳入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开放高质量、文化建设高质量等调研报告;邀请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就舆情应对工作作专题辅导。

2.  通过“e学e行”理论微传播平台,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增强吸引力、提高便捷性。在全县开展“学习十九大 岗位建新功”党员干部半月谈、“学习十九大 拥抱新时代”基层宣讲系列活动。 “七一”前夕,全县党员干部先后到联系点上党课。

3.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统一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要求支部书记讲一次党课,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编制《基层党建应知应会一本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知识读本;通过“安东先锋”微信公众号、“安东先锋”微信群、“涟水支部书记群”和“一村多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党务知识。

4. 全县各单位先后开展纪法宣讲“千百万”行动,县委书记带头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开展纪法宣讲活动。要求被巡察村居所在乡镇党委书记要讲一次党课、组织委员讲一次党章、纪委书记讲一次党纪,组织村居党员开展党建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二十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 制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纪实表,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会后对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进行查看。

2.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领导班子先后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十三)关于“组织建设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缺乏监督指导;少数企业改制后党员组织关系未能接转;部分村居党支部软弱涣散,支部书记年龄结构老化,农村党员后备力量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1. 开展县级机关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三项行动”,加强对县级机关党组织的业务监督指导;组织对全县“空壳”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排查。

2. 县四套班领导挂钩联系19个软弱后进基层党组织,指导做好整顿转化工作;印发《2018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软弱后进村整改转化成效同乡镇党建考核挂钩;组织开展对村级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调研情况对村级班子进行调整。

3. 下发《关于开展党费缴纳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缴纳工作;个别单位党组织已将党费补缴到位。

(二十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县委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至今未召开专门会议”问题的整改。

1. 制定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全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巡察工作中,对县环保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县委常委会先后多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委中心组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组织学习研讨;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为全县青年干部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科学跨越发展考核体系和党员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内容。

2. 建立意识形态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全县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二十五)关于“影响社会稳定的负面信息处置不及时。有的大型非法标语牌多年来未获有效处置;主流媒体站位不高,网络舆情处置能力不强,对一些自媒体平台引导管控不足,县域内黑网吧、‘小耳朵’、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问题未能根除”问题的整改。

1. 在全县举办“网聚你我 爱在涟水”网络文化主题活动,弘扬网络正能量。2016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微信公众号属地备案;2017年,与属地网站、贴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签订责任状;两次约谈属地新媒体,签订自律承诺书。

2. 相关部门联合对全县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制定出台《创建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公益广告内容导则》,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业,个别地方非法标语牌已被拆除。全县所有基层党支部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全县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的意见》,高质量开展基层党员冬训工作。

3.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主题主线,在县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先后刊发新闻稿件、播报新闻,大力进行主题宣传,切实提高新闻舆论的引导力、影响力。

4. 相关部门对城区出版物市场、“小耳朵”销售和网吧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网吧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器的门店,进行现场暂扣并调查处理。

(二十六)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对宗教问题有麻痹思想。农村地区信教群众多,人员结构复杂,个别邪教组织控而未绝,部分领导干部对宗教问题有麻痹思想,党员信教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 对乡镇统战委员进行专题业务辅导,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工作手册》,宣讲宗教政策,提高处理宗教问题水平和管理能力。

2. 印发《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检查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稳定进行全面打查。今年以来,抓获法轮功邪教组织成员2人、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16人,其中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行政处罚11人,其余人员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有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3. 将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加强基层干部对有关宗教理论政策的培训,推动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增强乡、村党组织做好宗教工作、处理宗教问题的政治敏锐性。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爱国主义学习班,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增强爱国守法意识,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4. 召开全县宗教团体政治学习会,要求各宗教团体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信徒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发挥好教职人员的示范作用。

5. 组织全县各乡镇党委对党员信教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支部所属党员信教情况再次全面过细排查,针对排查出的信教党员,由党组织视情节分别给予处置。

(二十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干部培养的文件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

1. 出台《涟水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干部提升专业能力、参加在职学习;举办乡科级副职干部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干部在线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下发督查通报。

2. 召开百名年轻干部一线锻炼工作部署会,选派年轻干部到经济发展、信访稳定、脱贫攻坚“三个一线”成长历练;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中,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配备比例逐步提升。

(二十八)关于“选人用人公信度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把人选入口关,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对拟提拔重用的人选全部实行专项报告,以后将常态化执行。

2. 做好县管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工作,对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关系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乡科级干部亲属关系信息库。抓好选任科员级干部人选亲属关系报告和任前审批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近亲繁殖”问题。

(二十九)关于“‘带病提拔’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 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双签字”“凡提四必”等相关规定;坚持事前听取纪检机关和巡察机构意见,没有明确答复的,不推荐、不考察。

2. 完成乡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和抽查核实工作,梳理汇总相关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个别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问题,被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 组织开展2015年以来提拔后受到纪律处分干部选任过程“回头看”,未发现有新的“带病提拔”情况。

(三十)关于“‘三超两乱’及‘吃空饷’现象未杜绝。有的单位部门自行设置职务并配备干部;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个别党员干部长期离岗违规参与经济活动”问题的整改。

1. 对超配干部制定初步消化方案,结合乡镇布局优化调整,明年上半年完成专兼职干部消化任务。

2. 科级干部调整前,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职务预审相关规定报送材料,在征得同意后,再启动推荐考察程序。

3. 向相关单位发函要求对长期泡病假不在岗人员逐一核实,摸清人员情况。对全县各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清理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流程。

4. 成立由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个别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加大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力度。

(三十一)关于“懒政怠政现象突出。服务意识淡薄,2017年集中更换居民社保卡过程中,有的村民一整天都未能办理”问题的整改。

1.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亮标准、亮职责、亮承诺、比实绩“三亮一比”主题活动,依托醉美五岛湖微信公众号分类推送4期;组织服务对象、市民、网友分层次对各部门窗口服务实绩进行评选,推动工作改进,优化服务发展环境。

2. 在县电视台开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栏,先后报道26家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做法。对2017年度帮扶任务未落实的3家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263”专项整治中被媒体曝光的2个乡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问责9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

3. 有序开展“作风建设年”“三问两如何”活动,查摆各类问题336条,督促整改、提升效能,引导窗口服务人员转变观念,提高效率。通过发放宣传单、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保卡相关问题解答、开通社保卡查询端口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社保政策社会知晓率;通过增加窗口人员、延长服务时间、开辟绿色通道、设立自助办卡机等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水平。

4. 在黄营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试点办理社保卡各项业务;制定《涟水县社会保障卡向乡镇延伸实施方案》,年底前实现乡镇办理社保卡业务全覆盖。

(三十二)关于“不作为问题严重。少数公墓擅自改变公益性质、违规扩建占地、超标收费,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诿扯皮未依法查处”问题的整改。

1. 涟城镇及有关部门已依法对相关公墓的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

2. 正在对相关部门、单位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将严格依法依规追责。

(三十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巡视调研期间,少数单位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的整改。

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个别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责成2个乡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要求党委分管人作书面检查;县委分管领导对2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相关单位出台文件规范发文登记和审批流程;下发通报,教育警示他人。

(三十四)关于“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紧下松,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2017年,有的党组织书记未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或‘一岗双责’责任书;纪检监督走形式,有的乡镇对多名扶贫违纪党员干部谈话问责事先做好笔录模板,当事人签字走过场;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个别纪检干部律已不严执纪不力”问题的整改。

1. 制定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季度工单;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履行责任纪实机制。个别单位党组织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2个单位党组织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 今年以来,开展提醒谈话239人次,诫勉谈话110人次,通报批评118人次,函询125人次,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场;制定《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规范(试行)》,下发《关于对“第一种形态”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检查。教育部门印发《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织对“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及“小金库”等内容进行了自查;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严禁参加“谢师宴”的通知》,要求各校和教师签订承诺书。

(三十五)关于“巧立名目滥发津贴福利问题较多。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值班费,有的滥发工作经费”问题的整改。

1. 个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发放工作经费已全额退缴财政账户。个别部门违规发放值班费用已全部清退到位,对个别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分管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2. 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组织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三十六)关于“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不严格。有的乡镇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来客和接待人员数量不清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1. 先后责成2个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财政所长作出书面检查;2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被提醒谈话。

2. 组织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及时整改到位;调整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

(三十七)关于“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宴请情况依然存在。少数干部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宴请情况依然存在,有的造成负面社会影响”问题的整改。

对接受企业老板私人宴请的个别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下发《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及“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防止“四风”问题、隐身变异等问题。

(三十八)关于“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不实。个别乡镇班子成员超标办公用房未实际清退”问题的整改。

个别乡镇政府超标准办公用房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对全县副科级以上人员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十九)关于“重点领域以权谋私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组织党员干部分层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底线》,在全县77个单位(部门)巡回播放,用身边不作为、慢作为、蝇贪等鲜活案例及违规违纪人员的现身说法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将受教育对象延伸到村居“三大员”,约8000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发案单位及全县重热点岗位6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原人防办主任刘海蛟案庭审过程。组织各单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出台完善制度。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标后监督工作开展重点核查。

(四十)关于“存在基层干部‘公事胆小、私事胆大’乱相。2015年以来,县纪委立案查处村居干部在救灾救助、补助金发放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14件,占村干部违纪案件41%,个别村支书吃拿卡造成恶劣影响”问题的整改。

1. 对违反村居权力运行规定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强化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突出问题,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问责11人。

2.  2016年6月,灰墩办事处墩南村原支部书记徐某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土地款问题被开除党籍。

(四十一)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问题整改未能做到有力有效,基层党建、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多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 在“e学e行”理论学习平台上传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学习课件,供全县党员干部下载学习。出台《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编发舆情快报,约谈两家新媒体、与新媒体签订责任状,举办涟水县第二届网络文化节。

2. 在全县开展“空壳”党组织排查清理工作,制定并下发《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涟水县基层党建年度工作清单》,编印《基层党建应知应会一本通》;实施基层党建“党员责任田”工程,以县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党组)书记、村(居)部分党代表等为主体实施党建项目;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党员责任田”项目调研活动暨现场推进会,下发《2018年“党员责任田”项目实施情况督查通报》。

3. 组建回访督查组对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分单位党组织开展回访督查。完成包括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在内的87个村居巡察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个别事项的整改成效,离省委的要求、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县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修复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次重大政治机遇,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严肃、最认真、最坚决的态度,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认真组织“回头看”,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确保不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认真做好分析研究,弄清原因、完善措施、限时办结、科学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按时间节点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三是加大问责追责力度。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持续跟踪督导,挂账督办,按时销号。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办理,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出现问题反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整改一项巩固一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衡量的整改成果。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抓常抓长,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7-82992826,联系单位:涟水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lsxwxcb826@163.com。

 

                                                                                                                                                                                                                                                                                                                                   中共涟水县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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