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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14 08:49  来源:淮安德正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涟水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8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涟水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精心谋划抓部署

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涟水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举措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扛起主体责任。8月7日晚,县局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朱国海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0月24日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马仁慧同志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建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改进措施,全面强化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二是细化目标任务,明晰整改职责。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牵头部门负责人,逐一对照,逐条细化,经党委专题研究、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了《中共涟水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根据“三清单”要求,实行挂账销号,严格整改职责,全面落实整改。

三是创新机制保障,严格督导检查。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县局党委巡察整改月研究、责任领导巡察整改月过堂、牵头部门巡察整改月报送、局“整改办”巡察整改月督导、全局巡察整改月通报等推进巡察整改“五项工作机制”,形成层层负责、整体联动的整改格局。县局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业务培训会、整改推进会,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整改办”先后多次到各牵头部门开展实地检查,指出问题,指导整改。市公安局巡察整改第一督导组每周来涟督导,精准指导县局党委、基层所队开展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涟水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挂图作战,对标找差,全力以赴抓整改

1.关于“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印发《全县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金融专项治理暨反诈骗集中宣传活动,立案侦查郭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涟水某房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防范打击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竞赛专项行动”,开展防范治理通信网络诈骗“十个一”宣传活动;(3)组织召开全县打击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成员单位会议,对打好防范治理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攻坚战进行部署。

2.关于“决战脱贫攻坚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扶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定期例会、检查通报以及联络员“三项制度”;(2)发布全局三季度“阳光扶贫”工作通报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至10月底全局“阳光扶贫”工作均符合要求。

3.关于“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未办结的9起案件逐案明确专人负责,加快办理进度,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目前已办结7起,其余2起正在侦办中;(2)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并召开了联席会议;(3)对2019年移交的某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案进行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相关责任民警予以提醒谈话。

4.关于“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印发《“五个突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依托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整治氛围;(2)加大对货运车辆的检查力度,组建“青年突击队”开展流动查缉,重点查缉严重超载超限行为;结合“新规”推行,从10月1日起以整治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为抓手,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静态值守与动态巡逻,着重整治农村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3)组织开展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对全县剧毒、易制爆单位、民爆物品单位、放射源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录入危险物品安全隐患风险库,严查严治、常态整治,全面清除库存,全力实现销号清零。(4)制定《涟水县公安局群租房屋管理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对群租房开展实地检查,动态掌握群租房底数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牵头组织住建、消防、电力等成员单位召开群租房管控联席会议,开展群租房管控联合检查;(5)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不符合配枪条件的派出所落实整改,对派出所自查自纠的情况及县局通报要求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6)印发《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7)召开全局涉案枪支管理整顿工作会议,制定县局涉案枪支管理细则,对全县公安机关涉案枪支进行清理整顿。

5.关于“系统研判不够,综合打击不到位,未能做到打早打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已经制定的16项长效工作机制进行集中梳理,完善更新4项工作机制,目前已建立长效机制20项,确保对黑恶警情、线索做到打早打小,系统研判到位,综合打击到位;(2)目前,上级交办涉黑涉恶线索已全部核结。

6.关于“少数民警工作责任心缺失,甚至充当“内鬼”“保护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结合“三定方案”,成立涟水县公安局投诉举报中心并实体化运行,实行投诉举报“统一受理、统一交办、统一核查”;印发《涟水县公安局投诉举报核查处置工作制度(试行)》,建立民警、辅警涉黑涉恶、参与赌博、充当“保护伞”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制定《投诉举报核查处置会商制度(试行)》,并常态开展;(2)将“少数民警工作责任心缺失,甚至充当“内鬼”“保护伞”问题,纳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方案,对全警进行教育整顿;梳理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统一党员活动日”组织全体民警进行集中学习讨论。

7.关于“打击犯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结案攻坚专项行动,梳理2017年以来立案未破案件,对其中具备结案条件的,交办各责任单位进行集中结案;对部分经研判后明确嫌疑人的,组织各责任单位进行集中抓捕。同时,组织合成中心对多发性、方面性、系列性案件开展分析研判、集中串并,争取尽快破案;(2)召开业务大队“两法衔接”专题会议,加快“两法衔接”案件办理调查进度,规范集体通案。目前,41起未结案件已办结15起,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争取尽快办结;(3)出台《涟水县公安局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衔接和协作,规范“两法衔接”案件办理。

8.关于“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法制沙龙活动2期,开展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培训会3次,组织法制员考试2次,开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法律知识考试2次,并依托网上法律考试平台,常态化组织民警进行法律考试,提升民警执法技能;(2)组织召开行政败诉案件剖析会,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逐案剖析;(3)制定《涟水县公安局检察监督案件评析工作规定》,定期召开检察监督案件剖析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4)制定《涟水县公安局所队领导参加刑事和解案件集体通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刑事和解案件办理。

9.关于“社区防控基础不牢、智能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向市、县有关部门汇报涟水警力状况,积极争取增加公开招录计划。新警分配向基层派出所倾斜,2020年新招录新警16名,12名分配到基层派出所,基层派出所警力进一步充实;(2)建立基层所队外出办案车辆由县局统一保障机制,为5个仅配一辆执法执勤车辆的基层所队,各配发一辆警用摩托车作为勤务工作辅助用车;(3)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社区防控工作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在全局开展社区防控工作专项攻坚行动,组织社区民警开展入户走访、治安宣传和信息采集,提升见警率与信息采集准确率;(4)组织对全县重点内保单位安保状况进行复查,推动整改落实;(5)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看护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7)组织对全县78个老旧小区进行调研摸排,形成书面调查情况;对13个自建监控可以联网的小区,已全部接入公安系统;对不支持公安视频监控联网的35个小区,在小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与车牌号抓拍系统,并上报县政府将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既不支持公安联网,小区出入口也没有公安监控的30个小区,已纳入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

10.关于“思想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修订了2020年县局绩效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纳入《党委议事规则》;(2)县局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涟水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相关单位、基层所队意识形态具体工作职责,调整了涟水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3)组织专人开展局陈列室、网页网站意识形态问题专项排查,全面整改存在问题。

11.关于“邪教打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全县范围内非法邪教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对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12.关于“惠民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辟“一窗通办”专门窗口,对群众提交的报废车补贴业务,5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2)与岔庙、陈师、五港、唐集等4个镇街邮政网点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报废车补贴业务办理窗口,代办车管业务,9月底已开始运行;(3)对符合条件的红日汽贸有限公司,授权建立临时号牌代办点;其他销售点正在对接,符合条件的将按照程序进行授权,建立临时号牌代办点;(4)建立健全报废车辆奖补资金审批流程和审核把关制度,并悬挂上墙。

13.关于“漠视群众利益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110接处警工作水平实施方案》,举办110接警员培训活动,提升110接警员业务能力;(2)开展“110接处警工作群众满意度月访评、月通报”工作,形成专项督察访评通报3期,全面提升接处警质量;(3)清涟大道与涟水路交叉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已全部接入公安联网平台。盐河大桥南、涟水路与龙腾大道交叉口向东7个交叉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已全部接入公安联网平台;(4)局党委研究通过监控运维保障方案,并有序开展实施;对县内红绿灯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形成《涟水县红绿灯点位情况汇总表》;目前,监控运维项目正在招标中。

14.关于“执行内务条令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内务条令学习月”活动,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涟水县公安局内务管理规定(修订)》《涟水县公安局考纪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度,强化全警内务条令执行意识;(2)以工作纪律和规范着装、值班备勤为重点,建立执行内务条令“月督察、月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网上督察,编发现场督察情况通报25期、网上督察情况通报6期。

15.关于“‘两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重复办理报废车辆补贴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民警予以提醒谈话,并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2)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申报审核专门服务窗口,并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及时受理、审核群众提交的报废车补贴业务,10个工作日内办结。

16.关于“存在超标准享受乘车待遇、公款购买香烟、违规收受礼金、报销双份伙食补助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重申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制定印发《涟水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报销审核监管程序;(2)对超标准享受乘车待遇等问题进行调查,责成相关民警将超标款项退缴至县局财务室;对违规收受礼金的相关责任民警立案调查,并予以党纪政务处分。

17.关于“特权思想一定范围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出台《涟水县公安局特殊勤务悬挂民用号牌管理规定》,对因侦查、抓捕等执行特殊勤务需要悬挂民用号牌的,严格审批流程,严格把关使用;(2)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及民警、辅警私家车管理的通知》,对全县公安机关公务用车及民警、辅警私家车管理进行规范;(3)成立交警、督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警车、民、辅警私家车违反禁停标志乱停乱放、特殊勤务用车悬挂民用牌照等现象,开展专项督察,编发督察情况1期,通报至全系统。

18.关于“个别民警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印发重申民警不得违规兼职、取酬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对全警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全警签订《不得违规兼职、取酬承诺书》;违规兼职的原交警大队退休民警,已责令改正。

19.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报销关卡层层失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出台《涟水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签订《机关部门负责人和报帐员职责义务告知书》,进一步规范经费报销审核、审批流程;(2)出台《涟水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涟水县公安局警用装备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和警用装备台帐;(3)按照《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2017年度至2019年度登记扣押的涉案财物,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交办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20.关于“食堂管理制度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出台《涟水县公安局食堂管理制度》,研发使用食堂管理软件,建立了采购、使用、结算相分离的食堂财务管理模式。同时,制作悬挂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语并加强督察检查,餐饮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对食堂原就餐环境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食堂管理进一步规范。

21.关于“公车管理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2)对全县公安机关公务用车加油车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经查发现两个派出所3辆公务用车未实行“一车一卡”管理,经督促已整改到位,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公务用车已全部实现一车一卡管理;(3)对近年来ETC充值报销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同时责成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2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制定出台《涟水县公安局工程项目招标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23.关于“驾校脱钩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驾校借款清理整顿方案,制作《还款通知书》,逐一督促办理清退手续。目前,已清退借款11笔。

24.关于“见义勇为基金作用彰显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召开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涟水县见义勇为基金会例会制度》,实时掌握见义勇为工作动态,指导见义勇为工作规范开展;(2)研究制定《涟水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抚恤办法》,明确见义勇为奖励抚恤的对象条件、申报程序等,规范见义勇为奖励抚恤工作。

25.关于“管大事议大事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印发《涟水县公安局局务会议制度》《涟水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并依制度召开相关会议;(2)修订出台《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每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主抓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工作职责的通知》,对各单位主抓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及其工作职责予以明确;(3)召开全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有关领导,围绕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对各单位主抓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同志进行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4)组织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

26.关于“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全局未转入组织关系的辅警党员进行梳理,已将39名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党支部;(2)指导交警大队下属9个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3)出台《涟水县公安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对党费收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组织各支部进行学习并按要求执行,杜绝党费迟缴、漏缴等问题发生;(4)对全局各支部印章进行全面排查,对23个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支部印章集中收回、销毁,并按要求重新刻制了支部新印章发放至各支部,同步出台《涟水县公安局党组织印章管理与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支部印章管理使用。

27.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理”教育整顿,结合教育整顿开展,拟定全局年度从严管党治警实施方案;(2)建立《队伍管理月例会制度》,定期召集纪检、督察、政工、法制等队伍管理部门召开例会,及时发现、处置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组织全警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梳理近年来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县公安局公安机关进行书面通报,以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4)对大东派出所原负责人在网络社交工具发表不当言论进行调查,并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28.关于“推荐‘影响期内’干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召开县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推荐选任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不规范现象发生。

29.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状况进行摸排,结合干部队伍实际,正在制定《涟水县公安局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并参照淮安市公安局《关于深化全市公安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通过人事调整,已完成民警交流轮岗10名。

30.关于“辅警招聘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2)对交警大队民警与辅警中存在的“父子兵”现象,已根据工作需要对在一个中队工作的1对警辅父子、1对辅警父子进行了岗位调整。

31.关于“典型选树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涟水县公安局典型选树及评先评优联审会审程序规定》,从典型选树及评先评优的组织、推荐、审核、公示等方面,对相关责任单位职责予以明确,确保典型选树、评先评优工作严格、规范。

32.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结合人事调整,消化超职数配备的股级干部21名;(2)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取消基层工程办公室,人员和职能回归警务保障室统一管理。

33.关于“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2)制定印发《全县公安机关深入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涟水县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3)组织禁毒、交警、治安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车辆、重点驾驶人进行检查,最大限度降低毒驾隐患;(4)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禁毒专项检查,打击场所内涉毒问题;(5)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明察暗访、突击夜查、交叉互查等形式,排查可疑小企业20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6)对辖区内桑拿洗浴、棋牌室、游戏厅、宾馆等易涉黄涉赌涉毒的重点部位和行业场所,先后多次开展集中清查行动;(7)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采取公开检查与暗访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治安状况,预防和控制“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34.关于“审计整改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出台《涟水县公安局借款清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目前已清理借款17笔。

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健全机制抓长效

下一步,涟水县公安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力度不减,着力在持续深化推进、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标本兼治、推动事业发展上下功夫,坚决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在持续深化推进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当成县局党委的头等大事、各项工作的头版头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持续靶向发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形成持续整改、高效整改、全面整改的良性节奏。

二是在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在前期巡察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和已完成整改的措施,根据“一措施、一台账”“一台账、一评估”的原则,逐项逐条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措施精准有力、问题整改到位、机制富有活力。对问题反弹、成果不显的,进行措施再细化、责任再明确、结果再评估,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

三是在注重标准兼治上下功夫。坚持发散思维,对标对表,举一反三,不仅整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对易发、多发、频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检视,反复思考,力争建立一套实用管用的制度、机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各项巡察整改措施高质高效。

四是在推动事业发展上下功夫。既立足“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在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中,总结提炼从严管党治警经验做法,用建章立制巩固和提升巡察整改成效。用巡察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涟水公安业务不断规范,推动警营政治生态不断向好,推动涟水公安事业不断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960040;电子邮箱  69445320@qq.com。

 

 

                                                                                                                                                                                                                                                                                                                                                               涟水县公安局党委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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