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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警方“五项机制”打造巡察整改“强引擎”
时间:2021-01-20 11:24  来源:新华日报

2020年10月底前应完成整改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021年1月底前应完成整改项,目前完成率92.86%……这是去年以来,涟水县公安局推行“五项工作机制”助推巡察整改交出的成绩单。

去年8月起,涟水县公安局党委针对淮安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创新建立了“月研究、月过堂、月报送、月督导、月通报”的“五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五项工作机制”中,“月研究”机制即每月由该局整改办提请局党委专题研究1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月过堂”机制即由局班子成员负责,每月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帮助牵头处室解决实际困难。“月报送”机制即由牵头处室负责,每月初向局整改办报送整改工作情况。“月督导”机制即每月由局整改办对整改工作进行1次实地督导。“月通报”机制即由局整改办对落实巡察整改方案及“五项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并编发进展情况及督导检查通报。

“我们创新建立的‘五项工作机制’,每项工作机制就像一个手指,五指攥成拳,就是一个有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强引擎’,从而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涟水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仁慧总结说。

(徐新乾 张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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