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教育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近日,涟水县纪委通报了五起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典型案例。
陈师街道民政助理吴效恩、何庄村党总支书记何孝祝、何庄村会计丁伟军、蒋庵居委会会计蒋亚初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吴效恩前往何庄村核实“漏保”等低保情况,中午,何孝祝邀请吴效恩、丁伟军、蒋亚初等人到家中吃饭,席间四人饮酒,后被巡察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19日,吴效恩、何孝祝、丁伟军、蒋亚初均被立案审查。
前进卫生院总账会计许光明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9年4月4日(星期四)中午,许光明在家中宴请其亲戚时饮酒,下午去县卫健委办理公务时,被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许光明受到警告处分。
保滩街道厉渡村党总支书记齐云洋、派出所联防大队长兼喻集村党总支书记时明军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中午,齐云洋以过生日名义邀请时明军等人吃饭,席间两人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齐云洋、时明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朱码街道余庄村村委会主任庄茂跃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庄茂跃明知领导要求全镇干部在淮阴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工作日杜绝饮酒,其作风仍然散漫,当日中午饮酒后向巡察组报送其填写的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等材料,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庄茂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胡集镇李圩村原党总支书记张自力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中午,张自力招待连云港东海县客商洽谈村内土地流转一事,席间饮酒,下午在向县领导汇报李圩村情况时被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7日,东胡集镇党委责令张自力辞去李圩村党总支书记职务。